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地選樹高技能人才的優秀代表,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第二屆“石家莊工匠”選拔工作正式啟動。
第二屆“石家莊工匠”共選拔100名,面向全市企事業單位(含中央、省駐石企事業單位)中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人員(不包括“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管優秀專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突出貢獻技師),以及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者。
申報人要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勇于創新,具有工匠精神,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操守,具有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且具備下列條件。(一)企業申報人選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在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攻克技術難關或預防排除重大事故隱患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獲得1項國家發明專利,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總結出獨特的先進操作技術方法,對工藝生產領域具有變革性作用,被所在企業冠名工作室,或命名為“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工人專家”“首席工人”等稱號,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3.入圍全國性職業技能競賽,或在全省大賽中獲獎,或在全市大賽中獲得1次三等獎;4.具有絕招絕技,帶徒傳藝效果顯著,所帶徒弟已成為市級技術能手。(二)事業單位申報人選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所從事職業(工種)或崗位技術含量高,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且獲得省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發明創造獎項;2.入圍全國性職業技能競賽,或在全省大賽中獲獎,或在全市大賽中獲得1次三等獎;3.帶隊參加全國性職業技能競賽,或在全省大賽中獲獎,或在全市大賽中獲得1次三等獎的職業院校從事一線教育教學工作者和實習指導教師。具有民間傳統絕招、絕技、絕活的人員申報“石家莊工匠”可不受高級工資格限制。
“石家莊工匠”選拔堅持向企業一線傾斜原則,事業單位人選不超過當年度選拔數量的10%。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過單位審核、人社局資格審核、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等環節后,最終以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命名為“石家莊工匠”,頒發“石家莊工匠”榮譽證書,落實每人2萬元一次性獎勵。
據了解, “石家莊工匠”選拔管理工作是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省會城市的一項重要活動,是推動新一代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兩大產業率先突破,著力打造5個以上千億級產業集群,加快培養大批高素質勞動者和高技能人才的重要載體和手段。通過開展選拔活動,進一步激發全市廣大職工學技術、練本領、強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全社會營造“學習工匠,爭做工匠”的良好社會氛圍。(來源:石家莊日報)

編輯:王珊
責編: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