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冀人社發[2024]14號)要求,為推動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落地見效,保證盡快將穩崗補貼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請在石家莊市人社業務一體化平臺單位網報系統“單位援企穩崗補貼申領”模塊按提示要求進行確認,早確認早撥付。
一、2024年度穩崗返還的條件
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2023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2023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我省為5.5%),30人(含)以下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參保企業劃型參照2020年度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的劃型執行。企業對劃型有異議的,可由企業出具所屬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辦機構按企業承諾類型先行發放穩崗返還資金,再核實清算。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2023年度平均參保人數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還,300人以下的按60%返還。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貼、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各級人社部門要及時核查穩崗返還資金使用情況,評估穩崗效果。
嚴重失信參保單位(以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失信執行人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查詢結果為準)、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不宜發放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關于穩崗返還信息確認流程
省在系統內提取單位性質、裁員率、繳費月數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單位信息,生成穩崗返還待確認信息統一推送至石家莊市人社業務一體化平臺單位網報系統(以下稱人社一體化平臺)。參保單位通過人社一體化平臺中的“單位援企穩崗補貼申領”模塊對減免類型、單位性質、單位開戶銀行、開戶賬號、返還標準、返還金額等信息內容進行核對,如確認無誤,在“請確認以上信息”欄選擇“確認無誤”;如信息有誤,可選擇“有異議”,并在下面的異議信息欄目輸入相關內容。同時對下面的承諾進行確認,填寫聯系電話,然后依次點擊“保存”,“材料上傳”,“提交經辦”即可。經辦機構收到以上信息后,直接將補貼資金撥入信息所顯示的銀行賬戶。
石家莊市社保中心
2024年8月13日
編輯:吳楠
責編:韓巍